“你们在召开班子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前,须提前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审核。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上会材料等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近日,恭城县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发现被监督单位在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中存在的问题,并向该被监督单位负责人提出整改落实意见。
今年以来,该县各派驻纪检组坚持把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的监督管理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力度,从事前报备、事中聚焦、事后跟踪三个环节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从源头上确保各单位规范用权、廉洁从政。
针对部分被监督单位的决策事项只有决策结果,没有集体讨论研究的决策过程、重要会议未按时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或选择性地邀请参与监督、重大事项风险防控论证不充分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要求被监督单位在召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前,须提前向派驻纪检组进行报备,严把“事前”报备关。派驻纪检组对报送议题和相关材料进行内部集体研究,对不符合决策程序和有关纪律政策的决策事项,直截了当指出,明确提出意见。对专业性较强、情况较为复杂的决策事项,会后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向监督单位反馈意见,督促被监督单位班子成员以会议研究、集体讨论形式作出有关“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
为了做到决策监督内容心中有数,该县各派驻纪检组强化“事中”监督关,采取查阅资料、分析研判等方式,对所研究议题涉及的行业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进行了解掌握。同时,通过直接列席监督单位党组会和行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融”入各监督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进行“贴身”监督,摸清各单位主要业务工作、管理模式和权力运行机制,切实提高监督的精准度。
此外,该县各派驻纪检组注重“事后”督查关,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走访、座谈了解等方式,对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结果是否依据相关方案、计划、规定程序进行落实开展监督。对会议决策事项执行关键环节、推进时间进度、执行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通过约谈、下发建议书等方式,向被监督单位反馈意见,督促及时进行整改,以纠正偏差、防止决策执行变形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