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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县:“月梳理、常提醒、严督办” 促问题线索处置提质增效

作者:吕亚芳
来源:恭城县纪委监委
摘要:为提高问题线索规范管理与精准处置,高质量开展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工作,有效避免出现线索失管漏管、失密泄密等问题,今年以来,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从严履行监督执纪工作职责,以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分类精确处置,突出重点提醒,强化督促办理等关键环节为抓手,切实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根据工作台帐标记‘红灯’警示,你们室这1条问题线索已经超过5个月还未处置完毕,现请你室于本月底前限时办结,未办结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还有哪些问题需要提请委领导及时解决……”这是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对问题线索承办部门发放问题线索督办通知书后,要求承办部门进行督办反馈的情形。

  为提高问题线索规范管理与精准处置,高质量开展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工作,有效避免出现线索失管漏管、失密泄密等问题,今年以来,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从严履行监督执纪工作职责,以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分类精确处置,突出重点提醒,强化督促办理等关键环节为抓手,切实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推行“三色预警”管理机制。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按“一月一梳理、一月一提醒、一月一督办”建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动态台账,即每月对问题线索处置进度情况进行梳理和汇总分析,并根据办理时间和当前办理情况,对正常办理的问题线索台账标记为“绿色”做好监督跟进,对临近3-5个月办结时限的问题线索台账标记“黄色”进行书面提醒,对超过5-6个月还未处置完毕的问题线索台账标记“红色”进行书面督办,并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提交委主要领导进行重点同步督办;每月将全县问题线索动态台账和在办问题线索反馈情况分送委机关领导班子联系督促和指导。对个别案件因重大复杂等原因超6个月的,承办部门要向委主要领导书面报告办理进度、超期原因、工作计划和办结期限等情况。

  “尽管受理的问题线索比较多,受到委领导的约谈后,我们立下‘军令状’,组织‘室组地’协作区人员集中攻关,在保障办案质量情况下加速办理,限期处置完毕。”承办部门工作人员都会有类似“有监督、有压力、有关爱”的感觉。

  推进“三层督办”监督机制。按“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案件监督管理室协同信访室进行全程督办,将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动态督办情况及时报县纪委副书记;按“谁联系、谁负责”原则,每月办理进度缓慢的承办部门由分管常委(委员)对承办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每季办理进度缓慢的由县纪委副书记对承办室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按“谁分管、谁负责”原则,每季度办理进度缓慢的由县纪委书记对分管副书记、协管常委(委员)进行提醒约谈,强化压力传导,督促承办部门科学安排,合理分析决策,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时效和质量。

  在提醒督办的同时,注重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因难,灵活运用“室组地”联合机制。针对督促办理期间,因人员力量不足、基层办案容易受到熟人社会干扰等原因,导致部分问题线索办理超时等共性问题,案件监督管理室及时协调机关纪检监察室“室组地”专案小组,抽调部分业务骨干,采取个别谈话、外围取证等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避免问题线索超期未处置情形。

  2022年以来,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通过电话、面对面口头提醒145次、发出书面工作提醒24件、督办通知11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办理问题线索113条。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规范了问题线索动态管理,提高了问题线索处置质量和时效,实现监督执纪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问题线索处置是审查调查工作的源头,对监督执纪成效具有关键性作用,下一步恭城县纪委监委还将进一步压实压紧承办部门责任,倒逼承办部门不断提升问题线索处置时效和质量。”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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