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2022年,全州县纪委监委在桂林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大力推进清廉全州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有进,扎实有效,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美丽北大门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政治监督,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落细
强化派驻机构“探头”作用,推动监督有机贯通,建立监督执纪协作区,加强“室组地”协调联动、通力协作、同题共答,形成监督集聚效应。一年来,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128件,党纪政务处分41人,“前哨”作用显著提升。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3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68.2 %、26.2 %、1.9%、3.8%,教育挽救大多数、惩处极少数成为常态。
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综合运用提醒谈话、集体约谈、专题谈话、重点谈话“四项谈话”机制,形成“一把手”牵头抓、班子成员主动抓、纪委监委专责抓、部门联动协作抓、全县动手一起抓的工作格局。2022年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主动与县直“一把手”乡镇主要领导谈心谈话32人次。
纠树并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
不正之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的主基调,风腐同治,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个;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9个。依托“作风建设提升年”,在全县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26人,在全社会营造“纠四风、树新风”的浓厚氛围。
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该县纪委监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建设,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全县处置问题线索459件,立案172件,党纪政务处分165人,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23人。留置7人,移送检察机关5人,挽回经济损失1466.84万元。
人民至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该县纪委监委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靠前监督,在全县18个乡镇21个村委选任清廉乡村建设监督员148名,进一步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发挥“前哨”监督作用。坚决纠治就业创业、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养老社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22个,给予政务处分19人。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全州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决不姑息,努力实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确保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于成效,奋力谱写清廉全州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