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乐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截至3月14日,十五届平乐县委第四轮巡察派出的4个巡察组已全部完成进驻,巡察组将对平乐县文广体旅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县投资促进局等7个县直单位和同安镇、源头镇及其所管辖行政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监督检查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结合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特点,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开展政治监督,推进清廉平乐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