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阳朔县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委办、县人民法院等8个单位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常规巡察。近日,县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反馈会,向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反馈。会上,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分别到会指导,传达县委书记周彦在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就做好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巡察组有关成员、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出席反馈会;派驻纪检监察组、被巡察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等方面持续用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呈现出干事创业的良好态势。
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不足;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够;有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干部队伍梯队建设还存在短板;有的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有的主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结合起来,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整改,逐条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认真整改问题,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监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好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整改、建章立制,进一步提升整改实效。
反馈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推动提升整改成效。有关职能部门要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完善制度,深化标本兼治。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对巡察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照单全改,将坚决按照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用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再有新作为、再上新台阶。
十四届阳朔县委第三轮巡察完成反馈
发布时间:2023-04-04 15:43:07
作者:刘艳
来源:阳朔县纪委监委
摘要: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阳朔县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委办、县人民法院等8个单位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常规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