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市紧紧围绕“政治清明、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民风清朗、干群清亲”的清廉社区建设目标,通过阵地筑廉、监督促廉、机制固廉,推进清廉社区建设走深走实。
阵地筑廉铺廉路。依托以“兰”“莲”“茶”等为内涵的清廉文化,采取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方式,重点创建茶城乡茶香社区、荔城镇沙洞社区等市级清廉社区示范点6个。同时以市级示范点为中心,深挖“本土元素”“本地特色”,将廉洁文化阵地向全市13个乡镇22个社区“棋盘式”延伸,打造具有辨识度和记忆度的本土清廉社区品牌。2022年以来,全市建成22个以廉政格言、警句、典故、家风故事等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长廊和廉政主题展厅,营造了“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浓厚氛围。
监督促廉传廉声。全面实施社区事务“阳光工程”,深化落实“四议两公开”决策议事机制,督促制定涵盖重大决策、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项目等方面的“小微权力”清单,明确工作流程,明晰社区监督范围和具体内容,厘清每个事项的权力框架和运行轨道,为干部照“单”履职提供依据。创新民主监督方式方法,构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党建网格长+党员+居民代表(小组长)+群众”的基层监督网络格局,保障监督无死角、群众齐参与,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机制固廉守廉心。梳理、补充、完善、整合现有制度,持续推动机制创新,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立完善《荔浦市村(社区)干部处分(处理)决定薪酬执行工作指引》,强化村(社区)干部的任用和管理制度建设,全面落实村干部任职资格县乡两级联审机制,严把村干部人选的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优化村(社区)干部薪酬调整管理,加强对有关惩戒结果运用的管理和监督。探索建立“1+N”协同督查工作机制,即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协调职能,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等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对社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三资”管理的内容靶向施治,抓实源头治理,强化全过程监管,防范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