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案代训的一个月里,我全程参与了案件的处置和处理工作,对开展谈话的技巧和调查取证的程序有了全新的认识。这次实战练兵,我获益匪浅。”我在工作笔记本中写道。
2023年2月初,我被抽调到县纪委监委参与“2.4”专案。近两个月来,核查线索、与同事研究探讨、深夜伏案学习、完善谈话提纲、总结办案心得,成了我每日必做功课。最忙的时候,连续几个夜晚加班到凌晨。
自己从事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一年多里,目前参与的都是日常监督及一些常规案件查办工作,还缺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经验,让我内心有几分忐忑。
“阿宇,原先的谈话提纲内容不够严谨,我用红笔标注出来了,你再补充完善。”我从石组长手中接过修改的谈话提纲后,认真对照谈话提纲和近期的谈话笔录,开始复盘。发现我们在前期谈话出现“一谈了之”的情况,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谈话的标准把握不严,制定谈话方案的时候生搬硬套模板,在谈话中找不准关键点,对反映的问题谈得不深不透,导致被审查调查对象避重就轻不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容易被线索或被审查调查对象牵着走,可以分辨、甄别出的“突破口”较少。
第二天早上,石组长组织我们召开专题会讨论谈话提纲。最终决定在掌握被审查调查对象信息的基础上,从被审查调查对象“特别经历”切入谈话,在指出其错误所造成的危害之后,尽力激发其荣誉心,指明如果知错改错还是有光明前途的。情理交加之下,促使被审查调查对象深受触动,由触动而激发起荣誉感,由荣誉感转化成承认错误的动力。在石组长的点拨下,我不断突破思维定式,新梳理一份谈话提纲,开始了此次谈话。
整个谈话持续了近两个小时。本次谈话切中要害,被审查调查对象深受触动,开始如实交代案件的经过,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谈话结束后,石组长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道:“阿宇,这次进步很大,在这么高强度的作战中依然保持学习,能把学到的知识继续用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学习成果,要继续保持啊。”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接下来的几次谈话中,石组长毫无保留地指点和鼓励,都是推动我迎难而上的前进动力。
两个月过去,办案笔记已经写完了一本,我合上笔记拉回思绪。翻开新的笔记本,我在首页认真写下“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这句话。接下来,我会立足岗位,俯下身子,埋头苦干,必须把每一项工作做深做细,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办案尖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