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区委部署,坚持目标不变、任务不减、标准不降,以更强力度更实举措全面深化清廉秀峰建设。”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桂林市委关于推进清廉建设的部署要求,4月25日下午,秀峰区组织召开清廉秀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暨办公室202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总结2022年工作,部署全面深化清廉秀峰建设工作。区委书记、清廉秀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清廉秀峰建设是一项长远工程,要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清廉秀峰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为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桂林实践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强保障;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紧紧围绕“四清”目标任务,全面深化“四清”建设,全面深化“九个清廉单元”建设,全面落实“四项”制度体系建设,加强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全面深入、全力攻坚,确保全面深化清廉秀峰建设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廉单元建设牵头单位主抓“四责”协同联动机制,把全面深化清廉秀峰建设融入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大局全过程各方面,深化对接沟通,用足用好督查调研、定期会商、工作调度等工作机制,推动清廉建设协同共进,在压实责任、科学统筹、协同联动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清廉秀峰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会上,区委副书记、区清廉办主任王本瑛传达学习自治区、桂林市清廉建设有关会议精神,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区清廉办副主任姚国艳主持会议并解读《2023年全面深化清廉秀峰建设工作总体安排》《关于全面深化清廉秀峰建设的实施意见》,区清廉办综合组、督导组、考评组、宣传组、“四清”建设工作组及“九个清廉”单元建设专责小组依次汇报2022年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
清廉秀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清廉办主任、副主任,区清廉办内设各组组长、副组长,“四清”建设工作组副组长、各清廉单元建设专责小组组长以及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