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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廉政碑里的“纠‘四风’”故事

作者:郑韬略
来源:灌阳县纪委监委
摘要:在桂林市灌阳县洞井瑶族乡洞井村古民居里,有一块清咸丰年间的石碑,碑文内容为清政府“反腐倡廉、兴利除弊、不许扰民”等内容,也就是“廉政告示碑”。

  在桂林市灌阳县洞井瑶族乡洞井村古民居里,有一块清咸丰年间的石碑,碑文内容为清政府“反腐倡廉、兴利除弊、不许扰民”等内容,也就是“廉政告示碑”。

  该碑碑身长136厘米,宽87厘米,略有破损,碑文字迹尚清楚,共280多字。碑文内容共涉及四大方面内容:一为钱粮,“本县悯其奔走业已格外给予饭食钱文,不准复向民间索取分毫”;二为“查差役催粮或要粮户供设鸡酒、或敢在民房赌博及入内室索取烟茶,多端骚扰图取钱文不遂”;三为“差役数多即不免恃众勒索”;四为“差役衣服例不准穿红青”,“至于有事下乡骑马坐轿,非特不成体统”。

  相传,当时很多捐官拉虎皮、做大旗,穿着官服、乘坐官轿招摇过市,以官府的名义组织团练,拉夫派捐,毫无节制,到处骚扰百姓,百姓深受其害。为杜绝此类现象,后立碑告示。此碑是桂林市地方禁令的唯一石碑,这也算是当时纠“四风”抓作风建设的具体体现。

  走在古民居的青石板路上,看着这穿越百年风雨的古建筑,心中也是感慨万千。回望历史,再次表明“四风”问题从古至今都存在,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只有驰而不息彻底纠正“四风”,才能从根本上正作风,好的作风建设,才能流传千百年,至今让人传颂。“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仅仅是一句口号,也是各级党员干部规范自身行为的一面铜镜,是永葆党内清风的政治良药。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更要以锲而不舍的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在巩固成果的同时扩大战果,为社会发展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的好环境。

  通过廉政碑所折射的历史光影,照亮的是我们共产党员前行的道路,也是存在于领导干部之间的一把戒尺,更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循的一个标准。古人尚且知“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党员干部更应该加强思想政治素养,法律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要求自己。论廉皆以知足而不贪不妄念而自律,才能铸就这精神廉政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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