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灵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在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县某小区改造存在雨污管回填施工不规范,未压实即浇筑混凝土垫层,监理人员也未在场的情况。
老旧小区改造是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在民心工程上出问题,这损害的不仅是老百姓的利益,更影响了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通过实地走访有关人员了解到,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业主单位,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存在施工管理不规范、未严格要求监理在场等问题,间接造成了该工程出现了质量问题。
“作为分管领导,老旧小区改造出现质量问题,你负有直接管理不到位,监督不严的问题,希望你立行立改,转变工作方式……”该县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对该局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指出相关其慢作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并对该单位下发《关于加强项目建设监管的监察建议》,督促他们立行立改,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一反三,制定了《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灵川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和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项目的督导方案》,成立县住建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和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项目进度及质量督察组,对全县范围内涉及的30多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从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等5个方面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8个,整改8个。
去年以来,灵川县实施老旧小区改造30个,涉及居民918户,涉及建筑面积7.09万平方米。为确保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顺利高效高质推进,灵川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完善作用,以老旧小区改造建设作为“强民生”专项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重点监督任务清单、发现整改问题台账、问题线索处置台账的“一清单两台账”,聚焦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项目融资、审批、征地、建设等重点环节,通过明察暗访、走访调研、实地督导等方式,对全县相关责任单位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抽查暗访,重点查纠党员干部慢作为、不作为等责任落实中的作风及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