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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追回被多领的养老金

作者:唐安定 邓倩云
来源:灌阳县纪委监委
摘要:前不久,我和镇纪委书记在镇社保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通过数据对比,发现吉田村村民陆某贵等3人已死亡但仍“领取”养老金的问题。

      “谭书记,吉田村有3位村民养老金领取情况存在异常啊!”前不久,我和镇纪委书记在镇社保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通过数据对比,发现吉田村村民陆某贵等3人已死亡但仍“领取”养老金的问题。

      为什么死亡人员还能领到“养老钱”?这其中一定有问题!带着这个疑问,我们立即展开相关调查工作。

      在文市镇社保所,我们初步了解到吉田村村民陆某贵等3人先后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死亡,直至2021年8月,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从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调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才获取到陆某贵等3人的死亡信息,并于2021年9月上报县人社局停发3人的养老保险待遇。

      “我们当时没有收到村里报来陆某贵等人的死亡名单,无法及时对陆某贵等人做相应的停发操作,陆某贵等人仍在生存认证有效期内,还是会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镇社保所工作人员向我们解释到。

      为了查清事情真相,我们随即前往吉田村开展进一步调查。在逐户走访核实后发现陆某贵等3人确实先后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死亡,家属也及时到镇派出所为死者注销户籍,不存在谎报、瞒报死者死亡信息的情况。

      于是,我们对时任吉田村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协管员陆某某进行了了解谈话。原来,陆某某在知晓陆某贵等3人死亡信息的情况下,因工作群未催其上报,就一直未将3人的死亡信息主动报送至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上级部门不催促,就不按时报送工作信息,这是明显的工作失职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经过耐心教育,陆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后来,经镇党委研究对陆某某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同时针对镇社保所没有及时督促信息上报、定期主动了解情况的问题,我们对镇社保所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镇社保所及时整改,建立了信息月报制度,进一步加强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协管员相关业务培训。

      针对出现死亡人员多领养老金的问题,我们召开了警示教育会,并会同社保、民政等部门对辖区居民养老保险金申报、管理、发放开展了专项督查,督促主管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基金监管检查,强化对一线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教育,让养老金规范有效运行。

      最终,我们成功追回3人多领的养老金共计1658元,以有力监督保障了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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