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干渠修复预决算内容、完工图片雷同,会不会存在涉嫌套取资金的问题?”
此前,阳朔县纪委监委驻县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对全县水库维修养护资金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2019年11月和2020年3月,普益乡栗木水库西干渠凤凰村后段分别由阳朔县三建公司、栗木水库管理站进行修复,但是验收材料高度相似,其中部分完工图片一模一样。
带着疑问,我们决定到现场一探究竟。
“实际施工长度居然大于验收长度,意味着施工方免费多修了近1/3的长度?这太奇怪了!”在现场核对验收清单时,我们发现该水渠的施工修复长度有89米,比验收清单上的68米多出不少,这让我们百思不得其解。
当场面陷入僵局时,组员发现了端倪,“组长你看,验收表上侧墙应为0.6米宽,可是这条水渠侧墙只用一块水泥砖砌成,这种水泥砖长度一般在0.2-0.4米之间。”
通过现场测量、数据比对、查阅资料,我们发现该项目存在实际工程量与验收工程量明显不符的问题。我们立即找到该项目验收人员,县国营水库工程管理站韦某某、蔡某某进一步谈话核实。
“验收时你们有没有到现场进行测量?”
“这份验收结算表上的签名是你本人签的吗?”
“工程验收结算单显示侧墙68米长、0.6米宽,但实际施工建设了89米长、0.4米宽,这是怎么回事?”
“实际工程量与预算、结算明显不符,为什么准予验收?”
“两个不同时间的工程,为什么验收材料几乎一样?”
我们抓住细节漏洞,对两人分别展开询问。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韦某某、蔡某某从起初的信誓旦旦,到后来的支支吾吾,再到最终如实交代问题。
原来,2019年11月县国营水库工程管理站与阳朔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签订合同,对栗木水库西干渠凤凰村后段68米干渠进行修复。验收时,韦某某、蔡某某在未实际测量的情况下,按92米长、0.6米宽进行验收,不仅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还造成结算工程款超出合同价1万余元。为支付超预算的工程款,2020年3月在对栗木水库另一段干渠维修时虚增工程量,部分使用之前竣工验收材料,并将申请到的部分资金用于支付超预算的工程款。
项目验收只听介绍、实地查勘只走形式,问题出现不是立即行动积极整改,而是通过虚增工程量,用一个错误掩盖另一个错误,究其根源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最终,韦某某、蔡某某因履职不力、验收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国有资金损失,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