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露天矿山的整改工作请按规定的时限完成。”日前,灵川县“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矿山企业进场督查。
今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委扎实开展“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从建章立制、双向监督、协同作战等方面,切实担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责任。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灵川县2023年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梳理“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治”“非法采砂问题整治”“非法毁林问题整治”等10项整治重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乡镇党委、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切实把乱挖、乱采、乱建、乱排等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与生态环境、林业、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等制度机制。
抓住小切口,整合大监督。该县纪委监委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作为切入口,对照问题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强化监督检查,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协调,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参与的监督工作小组,紧盯生态环境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对监督中发现的典型共性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今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16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个。
同时,今年禁渔期内,该县纪委监委通过“日常监督+部门监管”双向发力,落实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的监管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特别是对党员干部非法捕猎和非法捕捞水产品等问题线索严查快办。截至目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1条,立案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压紧压实各单位“两个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三督促两必谈”工作机制对乡镇及相关县直单位“一把手”开展“点穴式”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各责任主体把“两个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通过“三督促两必谈”,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谈话38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