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两年的打井钱终于要回来了,谢谢你们。”灵川县大圩镇西马村委上龙塘村的村长感激地对县委巡察组的同志说道。
此前,西马村委上龙塘村的村民找到正在西马村委开展村级巡察的巡察组,反映困扰了他们两年的打井资金问题。“你好,我想向你们反映我们村人饮用水项目打井费的问题,当时说先要村里面自己垫付打井费,打好井就补给我们,现在都两年了还没给我们呢。”
“请放心,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一定会查清楚,给你们一个交代。”巡察组和村民保证。
项目都已经完工两年了,为什么垫付的钱还没转给自然村?带着疑问,巡察组立即找到施工方、村干部、镇政府分管项目的负责人等谈话了解,并查阅相关台账核实事情的原委。
原来,上龙塘村为了争取到人饮工程项目,按照要求必须先打好水井备好水源。随后,上龙塘村自行请人到本村靠山边的地点打了一口水井,共花费1.9995万元,并已从本村的集体资金中垫付给了打井方。有了水源后,灵川县水利局与上龙塘村所在的西马村委签订了上龙塘村人饮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为20.05万元,(含打井费3.1万元),之后承包方西马村委又把工程转包给个体老板周某。该工程验收完成后,县水利局已将相应的工程款(含打井费3.1万元)全部支付给了施工方负责人周某。
于是,巡察组找到周某核实情况:“上龙塘村人饮工程项目的打井费,水利局早就把钱转给你了,村长说直到现在都还没收到,这笔资金到哪里去了?”巡察组组长问。
“我忘记转了……”面对巡察组的询问,周某支支吾吾,眼神躲闪。
经多方了解,打水井费用情况核实清楚后,巡察组将问题线索移送至县纪委监委。
灵川县纪委监委在收到线索后启动快查快办程序。经查,因西马村委原主任李某未与施工方周某签订施工合同,对打井费的资金使用情况不了解。工程验收后,施工方周某也一直未主动将打井费用转给上龙塘村,私自截留,导致上龙塘村一直未获得打井费。最终,西马村委原主任李某因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被立案查处并受到党纪处分,被施工方周某侵占的打井费,也如数被追回到上龙塘村的账户,此外,多占的1万多元打井费也被追回至县纪委廉政账户。
为防止类似问题发生,灵川县纪委监委督促大圩镇和县水利局对全县已实施完成的人饮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同时举一反三,对正在建设的项目加强监督管理和严格核查验收,并建立长效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确保资金项目廉洁高效落实落细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