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开会过了饭点,误餐问题怎么解决?”“村干部去县城或乡镇办事是否可以报销相关费用?”“想组织党员外出考察学习,需要怎样审批?”近日,在恭城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对乡镇党委及所辖村级党组织的巡察中,村“两委”干部对这些问题反映强烈。
由于目前全县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没有细化,且不同乡镇的执行标准不一,导致村级财务制度在日常运转中存在诸多“堵点”。获悉该情况后,该县巡察办一方面加强办组会商,及时了解掌握各巡察组在村级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针对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分析研判;另一方面加强与组织、财政等职能部门沟通,了解现行相关政策,汇总各方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并将工作建议提交县委巡察领导小组会、县委书记专题会讨论通过后,以《巡察意见书》的形式将情况向各有关部门进行了反馈。
在汇总多方面意见和反馈后,该县委巡察办制定了《恭城瑶族自治县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巡察中村级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了一一回应,为促进村级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落脚点,向业务主管部门发送《巡察意见书》已成为恭城巡察工作中的一项‘规定动作’。”恭城县委巡察办主任如是说。
自2021年十四届恭城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向21个部门移交巡察意见书及转交函60余件次,各部门在抓共性问题整改过程中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题调研、专项整治、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有效推动了“粮库安全”、“全县差旅费管理”、“临聘人员管理”“村级财务管理”“租车管理”等一批重点问题及共性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