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恭城瑶族自治县商业总公司莫某某因在任恭城瑶族自治县商业总公司总经理、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及烟酒、礼品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这是恭城瑶族自治县今年来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的典型案例。
工程项目领域涉及面广、资金密集、审批权力集中,极易滋生腐败。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聚焦全县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监管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领导干部,盯住决策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质量监理、预算结算、竣工验收和物资采购等重要环节,瞄准“八种情形”,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斩断工程项目领域腐败利益链,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聚焦责任落实,把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纳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围绕重点环节,深化“室组地”联动,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中“一把手”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探头”作用,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日常“三重一大”会议36次,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8人次。
紧盯招投标关键领域,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督促各职能部门清仓起底2021年以来招投标项目,摸清风险隐患、强化自查自纠。2023年来,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共报备2021年以来招投标项目共180个,摸排发现招投标风险点4个方面43个;监督检查招投标项目18个,涉及金额4.1亿余元。
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教育作用。该县纪委监委探索“四同施教”共鸣式警示教育模式,运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忏悔录等,以身边案警醒身边人,讲政策给出路,督促案件相关人员主动说清问题,引导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的领导干部主动交代问题。截至目前,共有7名在工程项目建设方面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领导干部主动投案。
同时,做实查办案件“整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注重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并重,突出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针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完善《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及考核暂行办法》、《恭城瑶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入园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机制7项,切实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