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受他人财物,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希望大家把反腐倡廉当作政治必修课来认真对待,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近日,一场气氛凝重的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在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会议室里举行,为区法院系统党员干部敲了一记响亮的警钟。
“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差一尺。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其根本原因是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要坚持从源头上防范、从制度上规范、从责任上压实,在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原因当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在处分决定宣布会上,雁山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根据案件违纪违法事实,结合案发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和纪法条款深入剖析案发原因,督促案发单位以案为鉴及时举一反三,对标对表深入查找制度漏洞、监管漏洞、履职漏洞及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篱笆,切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作为掌握审判权的法院干警,容易成为被‘围猎’的对象,要心存敬畏,谨慎用权,自觉接受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在听取处分决定后,雁山区人民法院干警纷纷表示将汲取教训、遵规守纪,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像这样深入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将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为警示教育大会会场的做法,在雁山区已成为常态。通过“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让参会人员接受最为直接和真实的警示教育,推进处分决定由单纯的“一张纸”变成触及灵魂的“一堂课”,达到“处分一个人,红脸出汗一群人”的效果。
处分决定宣布不是案件查办工作的终点,雁山区纪委监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紧盯审查调查、处分执行后续环节,对相关单位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整改情况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形成监督“闭环”,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同时,对受处分人员及时进行回访,通过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同事等相关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帮助受处分人打开心结、消除顾虑、放下包袱,鼓励其重燃干事创业激情,让其切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确保监督执纪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已达11场次,受教育干部达到140余人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回访被处理人员15人次,持续释放出正风肃纪反腐不松劲、不停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