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报备还心存侥幸,结果让好事变成了坏事……”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全州县科学技术协会干部刘某低下了脑袋。
近日,全州县纪委监委收到一条关于刘某违规操办升学宴的线索。线索中指出,一名在灵川县酒驾被查干部李某交代其是在全州县参加同学刘某举办的“升学宴”上“小酌”的。
为查清事实,全州县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就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调查人员在初核过程中发现刘某在《个人事项报告》中写明中子女学业“有变化”,根据这一情况并结合酒驾被查干部李某的交代,刘某为子女操办“升学宴”的可能性很大。
于是,调查人员找到刘某直奔主题:“你操办儿子升学酒席之前是否如实向组织汇报?有没有存在违规行为?”
“没汇报,也没有违规行为。”刘某小声回答到。
“那你知道党员干部操办酒席的规定吗?”调查人员摆出相关文件。
“县纪委下发此类文件的时候,我了解过操办酒席的规定。”刘某如实回答。
是什么让刘某选择明知故犯?工作人员继续向刘某发问。
“请你说清楚你办酒的原因和过程。”
“我儿子考上好的大学,亲戚朋友听说后都很高兴,纷纷催促我赶紧办几桌为孩子庆祝一下,考虑到人情世故又碍于面子不好推脱,加上也怕报备程序麻烦,所以就偷偷操办了……”刘某吞吞吐吐地回答道。
“根据党纪和相关文件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得操办婚丧以外的满月、百日、生日、入学、乔迁新居等喜庆事宜,确需操办的,只能邀请近亲属参加。你以‘升学’名义办酒席本质上就违反了要求,还邀请了其他的同学朋友参加,现在还觉得自己没有违规吗?”工作人员语气严厉。
“是我错了,作为一名老党员,没有事先汇报就私自办酒席,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经过工作人员的教育,刘某态度诚恳。
儿子考上好大学,本是好事,然而由于刘某“考虑到人情世故”以及“怕麻烦”,踩了纪律红线,让儿子的“升学宴”变成了“违规宴”。最终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为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全州县纪委监委对全县领导干部参与操办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事宜进行了再规范、再细化,完善“提醒—报告—承诺—报备—抽查”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制度,以有力举措狠刹“升学宴”“谢师宴”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