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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丨“两栖干部”现形记

来源:全州县纪委监委
摘要:当官发财两条道,心存侥幸地在本职岗位与开办的企业中“穿梭”,工资薪酬“两头领”,是违纪行为。

  “县里正在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兼职经商问题专项监督行动,我们今天代表组织找你谈话,想问问你是否有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要交代?”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的农组长针对一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初核时,找到当事人谈话了解。

  “没有。”文某回答。

  “你仔细想一想,如果有的话,根据政策主动交代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农组长试图用政策进行引导。

  “我是参公编制普通人员,又不是领导干部,不存在这些情况。”文某语气坚定。

  “据了解,之前你曾经因为承包液化气站点押金退还问题与蒋某发生争吵并导致其轻伤。我们走访过程中,在场群众都说你是那个液化气站真正的老板,这些情况,你如何解释?”

  “液化气站是我亲戚办的,我是帮我亲戚‘出头’理论。”文某反驳道。

  接下来的谈话中,文某一直以该液化气站的归属权与我们“斡旋狡辩”。

  ……

  这一幕的起因要从全州县纪委监委收到县人民检察院移送的县林业局文某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说起。当时我们在掌握了该线索基本情况后展开了初核,初核谈话中文某对实质性问题闭口不谈,即使我们用政策和相关证据引导其主动交代问题,文某仍表示自己不存在违规问题。

  为查清违纪违法事实,我们通过查阅资料和翻看“天眼查”系统等方式,核定了文某与其亲戚杨某、邓某等人于2002年共同出资在全州县境内注册成立液化气有限公司,文某作为发起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并参与实质性经营管理;2021年文某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他的妻子邓某等关键性细节。

  在开展了充分的外围调查,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后,我们再一次找到文某进行谈话。

  “你是林业系统的中层管理人员,为何私下要违规开办、经营企业?”“你知道你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廉洁纪律吗?”农组长语气严厉地问到。

  “这不属于违规办企业,是我亲戚他们办的,他们借用我的‘名头’而已。”文某回答。

  农组长示意我把收集到的某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资料摆在文某面前让文某仔细辨认。

  文某看了一遍,像泄了气的皮球,说到:“某液化气站确实是我与亲戚一起办的并参与了企业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为了躲避组织的查处,我在2021年变更法人,虚构我脱离企业回归工作的‘假象’。”

  在铁证面前,文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官发财两条道,我以为组织不会‘关注’我一个小科员,心存侥幸地在本职岗位与开办的企业中‘穿梭’,工资薪酬‘两头领’,我违反了党纪国法,我接受组织的处理......”

  最终,文某受到政务撤职处分,并主动上交涉案的违法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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