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今年以来,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督促各乡镇纪委紧盯农村集体“三资”运营、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加强对村级项目立项、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以及对涉农惠农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探索“三资”管理新路径,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消除监管盲区,有力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切实守好集体经济“钱袋子”。
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压紧压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倒逼各责任部门主动履职尽责。紧盯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建立县、乡(镇)、村三级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效保障农村产权维护。
强化制度建设,围绕权力运行、资金管理、资产资源处置等关键环节完善管理制度。该县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的通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制度建设,锻造“标准尺”,从财务收支、财务公开、重大事项审批等角度,加强“村财乡管”规范管理,有效杜绝村干部套取、冒领、截留挪用的风险,用制度倒逼村集体“收好钱”“管好钱”“花好钱”。对部分经济体量大、廉政风险较高的村开展“提级监督”,深化“室组地+巡察”联动工作模式,“巡乡带村”实施届内全覆盖,通过纪委监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审核指导、乡镇协作推进、村级具体实施等方式,持续提升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水平,巩固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监督监管,完善监管机制,长鸣“警示钟”。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统筹协调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等监督力量,下沉到村和社区,摸清资金流向、管理、使用流程,督促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公示公开要求,压实各乡(镇)、村(社区)书记主体责任,倒逼各职能部门对涉农资金进行规范管理。运用近年来的涉农领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增强负责人的纪法意识,督促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提升治理效能。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发挥群众监督效能,采取“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并坚持严的基调,加大对农村集体“三资”问题线索台账的快查快办,坚决查处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挥霍浪费、非法侵占、违规处置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