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提供一下集体资产移交材料和资产台帐……为什么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这10万元没有委托管理协议?这10万元的投资去向是哪里?”日前,龙胜县纪委监委“三资”监督检查组相关负责同志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仔细询问。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看住国家资产、集体财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今年来,龙胜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第一职责,紧盯“三资”管理责任落实、项目资金使用、资源资产管理以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综合运用巡察成果、调取查阅台账资料、现场查验、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点穴式”监督,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在监督检查中,该县纪委监委向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的相关业务负责人详细了解了项目资产录入情况、项目移交范围、协议签订等情况,并督促各单位对“三资”管理工作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各村村集体经济管理的指导。截至目前,共检查“三资”管理事项12个,提出意见建议4条,督促整改问题20个。
接下来,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监督,坚决查处基层干部顶风蚕食集体利益和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谋取私利等问题,守好村集体的‘钱袋子’。同时,持续强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推动清廉乡村建设走深走实,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