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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综合施策 有效推进清廉国企建设

作者:徐维薇
来源:阳朔县纪委监委
摘要:阳朔县纪委监委坚持综合施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靠企吃企等问题在查上摸实情、在改上抓落实、在治上求实效,营造风清气正营商环境,大力助推清廉国企建设。

  日前,阳朔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阳朔县新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林某某涉嫌受贿案,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国有企业等关键岗位50余人到场旁听,将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针对林某某为商人老板“明来暗往铺路子”、非法收受好处费等违法犯罪事实背后,暴露出体制机制弊端、监管盲区,县纪委监委向案发单位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排查廉政风险点16个,制定防控措施21条,完善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3项。

  国有企业是阳朔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深入推进县属国有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尤为重要。阳朔县纪委监委坚持综合施策,紧盯主体责任落实、巡察问题整改、内部权力运行、干部队伍建设等10个关键环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靠企吃企等问题在查上摸实情、在改上抓落实、在治上求实效,营造风清气正营商环境,大力助推清廉国企建设。今年以来,共立案8件,留置1人。

  坚持用好调查研究,摸清实情、对症下药。该县纪委监委采取书面调研、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围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监督、国有资产处置、工程建设等廉政风险较高领域,对26家县属国有企业开展监督调研6次,共发现主管部门监管较薄弱、企业内部监督较乏力、“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执行有偏差、对国有企业缺乏有效考核等国资国企管理等4类10项突出问题,为探索有效监督方式树立“风向标”。

  “对国有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没有进行严格教育管理监督,没有完善的奖惩考核制度,干多干少一个样,有‘奖’无‘惩’……”将调研结果转化为实际举措、监督成效是关键,该县一方面通过县纪委书记约谈县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制发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建立健全《阳朔县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阳朔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等办法、规定6项,按20%的权重将企业党建工作、党风廉政指标纳入2023年度经营业绩绩效考核。

  另一方面,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县财政局利用党的十九大以来县纪委监委查办的有关企业领导人员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县国资国企系统开展“加强纪律教育 建设清廉国企”系列活动,开展“七个一”纪律教育活动累计9场次,覆盖300余人次,强化不想腐的自觉。

  “要打好国有企业监督‘组合拳’,加强廉洁文化宣教阵地建设势在必行。”据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该县推动漓江公司、遇龙河公司按照“建得成、用得上、长受益”目标,依托现有的文化设施和旅游资源,用活用好“两个保护”信访文化、临阳联队红色文化、本土特色廉洁文化等资源,倾力打造“漓水清风”、“遇龙清风”清廉品牌,结合“送廉入企”活动,累计使用基地开展廉洁教育31批次2300余人次,突出廉洁文化宣传教育长效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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