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阳朔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反映,凤鸣溪被污水污染,臭味扑鼻,困扰着凤鸣片区2500余名居民日常生活,也给当地旅游业带来负面影响。经核实,凤鸣溪截污改造工程2022年已启动,因相关人员主动性不强,前期对排污源头摸排不准等影响,项目进度缓慢,导致该片区污水管道老化、渗漏问题久存未解。不积极主动、不靠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就是不作为、慢作为的表现,该县纪委监委将该问题纳入群众身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点题整治”范围。
该项目直接关系群众利益,且涉及多个单位,职责分工有所交叉,须合力攻坚才能取得实效。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对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发督办函,督促明确整改期限、量化工作目标,将整改责任细化分解到阳朔镇政府、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县住建局等单位。“答题”单位真刀真枪共同抓好整治,通过采取污水管网敷设、污水管网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加速完善排水管网改造,目前污水管道改造基本实现全覆盖,有效解决了污水管道渗漏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直接关系群众利益,阳朔县纪委监委聚焦责任落实、干部作风、政策执行等关键内容,紧盯工业企业管理、人居环境整治、自然资源利用、资金规范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在选题上下功夫、在整治上出实招、在结题上重评价”全周期管理机制,持续深化“点题整治”,压紧压实整治整改责任,推动问题解决、群众满意。
“部分单位在生态公益林补助款专款专用方面仍存在突出问题。”日前,群众反映高田镇莫某某私自挪用2023年生态公益林补助款4万余元,该镇纪委核查属实,莫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该县纪委监委对近年来信访举报分析发现,群众对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使用普遍关注、反映集中,因此将生态公益林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作为全县点题整治重点之一。
找准切入点着力点是开展“点题整治”关键,该县纪委监委形成“室组地局”协同机制,通过上门走访、广泛征集、专门约访等,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27条,整合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巡察反馈、信访举报、专项监督等发现共性问题,分类梳理出“监管机制成摆设”、“清理整治一刀切”、“工作执行打折扣”、“专项资金‘跑冒滴漏’”等选题6个,按照“可操作、可评估、可见效”原则,细化为14项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整治有的放矢、精准施策。截至目前,督促问题整改39个,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案件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
为避免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严把“结题关”,把社会评价作为检验整治成效的重要标准,采取随机抽查、“回头看”、销号整改等方式,倒逼职能部门找准问题症结,持续加大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