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工作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搁置一旁不闻不问,未及时跟踪执行,导致该案超过期限无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涉案罚款45万元无法执行到位……”此前,荔浦市纪委监委对该市水利局在行政处罚中履职不到位的干部给予政务警告处分2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2人。
针对该案件暴露出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向水利局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堵塞漏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该市水利局根据监察建议整改要求成立水行政执法案件审查、执行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审查、执行工作,并制定《荔浦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荔浦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11项水政监察工作制度。
纪检监察建议书是问题整改的“督办书”,也是廉政风险的“预警灯”。今年以来,荔浦市纪委监委坚持抓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结合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察反馈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不断推进标本兼治、系统施治。
日前,荔浦市纪委监委对全市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公务用车审批不规范、公车使用台账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以及个别单位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反规定长期租赁车辆等问题12个。为推动“点上改”与“面上治”相结合,该市纪委监委向公务用车监管职能部门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制发《关于加强对公务执法用车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监察建议》,开列“问题清单”、直指症结“病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认真查找风险点和制度漏洞,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推动系统治理,推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更加规范、透明。
在该市纪委监委的全程跟踪督查下,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下发《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通知》,并对全市13个乡镇、29个市直单位的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体检”,“一对一”指导问题整改。同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3项,清除公车监管“真空地带”,筑牢抵御隐形变异车轮歪风“堤坝”。
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只是做实“后半篇文章”的第一步,关键是推进建议高质量落地。该市纪委监委构建“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跟进督促—结果运用”全周期管理机制。按照“谁制发、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对纪检监察建议书执行情况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进监督,及时发现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对整改工作敷衍应付、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防止建议“一发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