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督促业主以工程施工的方式完成了5个坑塘的土地平整工作,并恢复耕种条件,现都已播种了玉米。”今年年初,灵川县纪委监委在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监督检查中发现,潭下镇老街村委1起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整改严重滞后,督查组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反馈该情况,并督促其迅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非粮化”农田全部恢复耕种条件,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今年以来,灵川县将“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列为重要内容,有效推进“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护航生态环境。
为实现压力传导,压紧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灵川县2023年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乱挖、乱采、乱建、乱排等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同时,为全面落实年度“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该县将“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列入了《灵川县 2023 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科学制定“两个保护”专项监督的绩效考评指标,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件的以案促改工作,深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确保“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落地有声。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政治监督清单内容,严格落实“抓专班、专班抓”机制,建立工作月报、线索排查等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专项监督责任体系。抓问题整改,重点对群众反映密集的生态环境保护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灾区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以三个协作区为单位,建立“室组地”联动机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截至目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2个,督促完成整改32个,处置问题线索21条,立案13件,党纪政务处分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