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你们的帮忙,才让我终于拿到了我房子的产权证。”家住灵川县潮田乡南圩村的毛凤刚拿着自己的产权证高兴地和来走访入户的驻村工作队员秦伟华说道。
脱贫户毛凤刚一直以来都和母亲生活,由于母亲身体不好,毛凤刚只能在家边务农边照顾母亲,2019年,在政府的帮扶下,毛凤刚将老屋拆除新建了一栋面积80㎡的砖房。前几年,母亲去世后,毛凤刚就常年外出打工生活,鲜少回家。
今年年初,因工作需要,灵川纪委监委调整纪检干部秦伟华到南圩作驻村帮扶干部。在日常的走访中,秦伟华得知,自从房屋建好后,自己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一直没能办下来,也去找了相关部门,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都没能办理下来,此次回家也是为了办理不动产权证。
得知此事,秦伟华立即到乡国土所咨询相关办理不动产证的程序,将毛凤刚家的情况向乡国土所说明。第二天,国土所的工作人员就到毛凤刚家实地查看,并仔细询问毛凤刚。
原来,毛凤刚的不动产权证迟迟没办下来,是因为办理不动产证在获得批文后,自己还需要向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通过乡镇规划验收合格后,才能向灵川县不动产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书。而毛凤刚因为一直没有深入了解办理情况,因此一直未提出申请,才导致他的不动产权证没办下来。
随后,秦伟华又和乡国土所协调解决办法,按照相关规定,需上门认证并登记,考虑到毛凤刚所在的南圩村离乡政府距离较远,乡国土所的工作人员就上门为毛凤刚办理不动产权证,在家门就能申领不动产权证。
“我的不动产权证办下来了,今后我在外面也能安心工作,也会努力把自己的生活越搞越好。”毛凤刚开心地说。
看到帮扶的群众日子越过越好,秦伟华心里感到无比欣慰。“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更要深入群众、扎根群众,把群众的当做自己的事,把群众困难当做自己的困难去解决,才能为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