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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学深悟透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强化本领开新局

作者:李群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摘要:近日,在龙胜县纪委监委2024年“清涟学堂”课堂上,相关负责人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学习新修订《条例》,开启新年集体“充电”模式。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在旧版的基础上,党员受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期限内,新增了不得‘进一步使用’……”近日,在龙胜县纪委监委2024年“清涟学堂”课堂上,相关负责人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学习新修订《条例》,开启新年集体“充电”模式。

  新年伊始,该县纪委监委将新修订《条例》作为新年纪律教育的“第一课”,坚持运用领导带头学、干部争先学、支部常态学、联系实际学和创新方式学“五学联动”,推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切实做到将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条例》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是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开展工作的“手边书”。因此,该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召开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条例》内容,准确把握修订重点及最新要求。各党支部、各室组、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依托主题党日、“清涟学堂”、“学习小组”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逐条逐项认真研读新修订《条例》,围绕新旧版本不同之处开展专题交流研讨。

  “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仍在潜滋暗长,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风险始终存在,作为党纪法规的执行者,我们要紧跟时代步伐,吃透党规党纪,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提高靶向监督执纪效率。”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条例》实施后,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此次学习帮助大家进一步提高了纪律意识,强化了思想武装,为高质量开展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宣传阵地,及时转载新修订《条例》系列解读文章、修订条文对照表、权威评论等主题内容,着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通过持续研学,深刻领会修订的深远考量,帮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刻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

  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立足监督首责,紧盯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医疗卫生、教育等具体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拧紧责任链条,认真做好总结提炼和归纳分析,推动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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