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荔浦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聚焦干部作风建设、巩固成果短板、资金项目监督等方面开展深入整治,严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清障护航。
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对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去年以来,荔浦市纪委监委围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集体经济项目建设情况、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不完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8个,推动市农业农村局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章立制3项,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4起,挽回经济损失6900元,切实守好村集体“钱袋子”。
“在花篢镇福灵村实施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和生产道路工程中,荔浦市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吴某等3名相关负责人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工程监管不严,落实竣工验收工作流于形式,导致工程项目审定金额有误,造成国家资金损失。吴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2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诫勉、批评教育处理。”近日,荔浦市纪委监委通报一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持续释放从严惩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的强烈信号。
项目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该市纪委监委紧盯决策审批、开工建设、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重点围绕乡村振兴项目推进执行情况、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作风问题等开展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去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90次,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24个,以有力监督确保乡村振兴项目落地见效。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坚持把提升乡村振兴帮扶质效作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举措,与乡村振兴局、财政局、水利局等单位组成专项督查组,围绕驻村队员、帮扶责任人工作作风、帮扶质效等情况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并建立健全工作联系、信息共享、督查结果反馈机制,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一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