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村里的‘领头羊’,我实在不该在项目资金上动心思,辜负村民对我的信任……”日前,永福县永福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毛某某面对镇纪委工作人员教育回访时说道。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毛某某违规套取村级小型工程项目资金用于冲销不合理开支,经核查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年来,永福县纪委监委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监督重点,围绕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难点堵点,选取“小切口”开展精准监督,打通影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中梗阻”,持续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该县纪委监委制发《关于围绕“六个紧盯、六个深化”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梳理6个方面21项整治监督重点,明确责任分工、任务举措、时限要求等,对专项整治作出全面安排。同时,建立提醒、约谈、问责机制,每周一提示,每月一抽查、每季一调度、半年一通报,促使各单位各乡镇主动履职尽责,同抓共管、同题共答。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监督19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21个,职能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2件,立案2件。
为提高治理成效,永福县纪委监委强化数字引领,研究开发基层小微权力“码上监督”平台,用好用活监督平台公示公开产业奖补、耕地保护、集体“三资”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24小时”全天候收集群众问题反映,接受群众监督,并融入线下监督全过程,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确保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不打折、不走样。截至目前,平台共受理群众反映问题123件,推动解决问题57个。
开展专项整治,“惩”是手段,“治”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针对发现问题,通过开展提醒谈话、制发监督问题反馈单、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以案促改,健全完善乡村振兴资金管理、高标准农田管理等制度5项,形成长效长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