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以来,象山区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执行者。
《条例》出台后,该区纪委监委立即召开区纪委常委会组织学习,班子成员均对照《条例》,进行深入研讨发言。“新修订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我们一定要严格遵守。”该区纪委监委一名班子成员说道。
同时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专题学习,在学习原文的基础上,将新修订《条例》与2018年版《条例》进行详细对比,发放《条例》学习资料,进一步加深纪检监察干部对《条例》的理解。发挥以考促学激励作用,将《条例》纳入应知应会测试内容以及全区廉政考试题库,推动党员干部熟知精通、学以致用。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后,如何规范适用新旧条例是一项值得深思的工作。该区纪委监委严格贯彻执行,组织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派驻机构等围绕《条例》,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刊发的《图解纪律处分条例》业务知识,对实施后如何规范适用新旧条例进行深入探讨。“对于跨越新修订条例施行日期的违纪行为,在具体适用条例时,应特别注意把握好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对2024年1月1日后发生的违纪行为,一律适用新修订条例……”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说道。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还发挥政治监督督促效能,将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条例》纳入2024年第一季度政治监督内容,组建督导组进行检查,对贯彻执行不力的,予以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条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