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雁山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四措并举”扎实推进“两个保护”专项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守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履行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守护雁山绿水青山,为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贡献力量。
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动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和雁山区部署要求,深化“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坚决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制发《雁山区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监督重点、各级各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推动各级各部门强化政治担当,抓好“两个保护”工作。坚持每季度下发政治监督清单,制发《雁山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蹲点调研工作方案》,均将“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列入政治监督清单和蹲点调研重点内容。去年以来,累计开展政治监督检查7次、蹲点调研8次、谈心谈话15人次,发现督促整改问题5个。
聚焦专项整治,压紧压实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乡镇党委和政府,以及漓管办、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特别是“一把手”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好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非法采矿、非法采砂、非法毁林、乱占耕地、文化旅游项目违规开发建设等问题专项整治,有效遏止乱挖、乱占、乱建、乱排、乱采等生态环境问题。去年以来,督促各职能部门开展各项专项行动290余次、整改问题144个,消除了一批影响雁山生态环境质量的顽瘴痼疾。
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建章立制。发挥“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专班作用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优势,强化对各职能部门有关生态环境制度建设、运行效果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去年以来,跟踪督导督促职能部门先后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村级党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奖惩制度(试行)》等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了区、乡、村三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执法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推动监督融合,提升监督质效。紧盯关键环节,强化与乡镇纪委、监察办联动协作,有效整合村廉洁工作站、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监督力量,推动监督融合,确保“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对整改力度不够、行政执法偏轻偏软等作风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去年以来,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1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个,督促职能部门对露天焚烧管控负责人开展约谈会1场次,主动约谈露天焚烧管控负责人2人次,立案生态环境领域问题2件,处理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