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围绕中心强化担当,推动监督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助推全县政治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找准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聚焦“两个保护”、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任务持续跟进监督、精准监督,确保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落地生根。2023年以来,共开展相关监督检查34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7个。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着力点,聚焦“涉企服务”中梗阻,建立“纪企直联”五个一制度,通过搭建纪企直通平台、公布政商关系公约(试行)、召开纪企直通车·问需问计问廉座谈会、纪委领导班子挂点联系、建立跟踪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日志等方式,将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延伸到企业一线。持续开展“清风护航行动”,开展5轮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并解决问题27个,切实持续推动“妈妈式”服务落地见效。以“服务+监督+联络”为载体,建立企业“亲清”廉洁工作站,通过创建“纪企直连”五个一制度,推动规范管理、合规经营、依法治企,同时以监督执纪共联机制为依托,推行“纪检+法院”联动协作,综合运用“巡回法庭”“一企一法官”,为企业纾难解困。
加强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监督,紧扣运用“室地”、“室组”、“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方式,依托“三委托两抄告双签字”机制和运用廉政意见回复“双签字”的形式,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监督网络,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融合、协同推进。通过谈心谈话、述职述廉、政治巡察等方式,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加强对“一把手”的全面监督。协助县委出台《“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开展“面对面”“背靠背”谈心谈话112人次,促进“一把手”监督常态长效。
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通过组织旁听庭审活动、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召开警示教育会、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中人”警醒“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引以为鉴,警钟长鸣。2023年以来,全县共开展各级警示教育大会50余场次,开展专题廉政教育课80余场,参加庭审直播旁听2次,接受教育党员干部4000余人次。推动问题标本兼治。紧盯关键岗位,通过向案发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导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剖析案发原因、查找制度短板,督促涉案单位针对性建章立制,有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心有所守、身有所循、行有所止,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