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灌阳县召开2023年度乡(镇)党委书记和县有关工委(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评议会。县委书记卢嵩主持会议。
会上,全县9个乡(镇)党委书记,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依次进行述责述廉,卢嵩依次逐个进行点评。
卢嵩指出,过去一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卢嵩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把握“九个以”的实践要求,结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深化对党的自我革命的规律性认识,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要聚焦“两个维护”深化政治监督,推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见效。要做实政治监督,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坚持靶向整治、动真碰硬,重拳纠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要常态长效纠“四风”树新风,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把作风建设作为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持之以恒深化纪律教育,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及年轻干部的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要推动清廉灌阳建设全面提质增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和专责小组组长要切实履行抓清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锚定“四清”目标,打造更多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清廉品牌。要大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盯住“七个有之”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县委常委,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部分市、县党代会代表出席会议。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相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分管领导、相关责任股室主要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驻县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纪委监委机关相关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