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8人,“四种形态”占比分别是60.4%、33.8%、1.6%、4.3%……”日前,在兴安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例会上,该县纪委监委公布2023年1-12月审查调查情况,并同步指出全年审查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2024年审查调查目标任务。
定期统计、汇总、分析审查调查、监督检查、信访等重点数据,着力发现各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监督执纪工作提供方向性指导,是兴安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数据资源提升工作质效的方式之一。一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注重数据分析运用与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度融合,通过精准获取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背后的关联性、规律性,科学研判、靶向施治,将“死数据”变成“活信息”,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有效性。
及时精准的数据统计是提升数据实用效果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该县纪委监委严把数据收集汇总第一道关口,建立相应的数据报送工作机制,明确报送时间、方式、流程和要求,对数据报送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另一方面,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加强培训指导,定期开展数据统计分析工作专题培训,着重对纪检监察统计分析各项指标的报送和填报要求、日常监督指标的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专项指导,全面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数据统计分析只是手段,指导实践才是落脚点。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对统计分析结果的转化运用,通过一组组数据,科学研判工作成效,总结分析短板弱项,准确研判形势和任务,为领导决策、审查调查和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有效参考和有力支撑。通过对2023年审查调查数据分析,该县纪委监委共指出存在的5个方面问题,提出4项工作目标,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了精准性指导。
“下一步,我们将主动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分析运用数据的能力,不断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