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百三十一条对于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的干部增加了处分规定,有利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重负重、攻坚克难。”
“新《条例》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既有硬度又有温度。在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过程中,我会严格贯彻落实,做到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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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组织委机关各室主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乡镇纪委书记开展《条例》集中研讨学习活动。活动中,大家纷纷谈学习心得、学习收获。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第一要务”,以集中研讨、案例分析、线上学习等方式,推动该区纪检监察干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学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条例》。截至目前,共开展学习教育20余场次。
“雷某某案的违纪事实发生在2024年1月以前,依据条例第一百五十八条,适用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例,建议给予雷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近日,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结合正在办理的案例,就党员干部违纪情形及量纪尺度的把握进行讨论,确保做到严格执纪、精准问责。
执纪必先明纪,明纪才能守纪。该区纪委监委围绕《条例》的修订内容,实行案件“体检式”讨论机制,组织参与案件审查调查的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开展集中研讨,把新规定、新要求贯彻落实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的全过程,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把《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在微信公众号党纪学习教育专栏,我可以看到《条例》全文、新版与旧版对比图、《条例》权威解读文章等,非常方便,随时随处都可以学。”该区黄沙瑶族乡纪委副书记莫承杰表示,线上学习是他每天必做的“功课”。
推动《条例》入脑入心,学习载体是关键。该区纪委监委通过“线上+线下”学习模式,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把《条例》学习“链”到云端,引导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强化自主学习。同时,结合全区各单位开展的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把学习《条例》与典型案例融合起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今年以来,共推送党纪学习教育内容20余条。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能定位,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作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重点内容,建立健全问题反馈机制,有针对性的跟进指导,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坚持严的基调,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今年以来,该区共立案59件62人,目前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