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清廉之窗 > 基层风采 > 正文

灌阳:做深做实申诉复查工作

作者:何德旅
来源:灌阳县纪委监委
摘要:近年来,灌阳县纪委监委为认真落实党章等党内法规的根本要求,充分保障党员或国家公职人员合法权益,推动申诉复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按照“有错必纠、不错不纠、部分错部分纠、全错全纠”原则,畅通受处分党员干部维护合法权益的申诉渠道,依规依纪依法做好申诉复查工作。

  “起初自己对组织给予我政务撤职处分的决定不服,现在回想起自己的违法行为如此严重,要不是得到受害者家属的谅解,检察院还会作出起诉决定,我现在可能连工作都保不住,我诚心接受组织对我的处分,今后一定认真悔改扎实工作。”经过申诉复查组多次面对面耐心细致的谈心谈话,宣传法律法规,周某某正确认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同时打开心结,主动撤回申诉。

  申诉复查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测试剂”和“晴雨表”。近年来,灌阳县纪委监委为认真落实党章等党内法规的根本要求,切实保障党员或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申诉复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按照“有错必纠、不错不纠、部分错部分纠、全错全纠”原则,畅通受处分党员干部维护合法权益的申诉渠道,依规依纪依法做好申诉复查工作。

  疏导教育并重,源头减少申诉。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关口前移,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法定的办案程序,把好事实证据关、定性处理关及手续程序关,真正使监察对象心服口服。充分利用审理谈话、宣布处分决定、关爱回访教育等环节,对违纪人员认真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正确对待被处分人提出申诉,不把被处分人提出的申诉视为“找茬”,耐心听取申诉理由和意见,合理引导,讲清政策规定和处分依据,说明处分影响范围,打消申诉人不必要的疑虑,帮助申诉人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疏导其解开心结,汲取教训,促使其放下思想包袱,将申诉消除在萌芽中,从而减少申诉。

  党的十九大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查办案件798件,受理申诉案1件,申诉率0.13%,申诉案维持原处分决定1件,反映出案件查办质量逐步提升,申诉渠道更加顺畅,申诉人合法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增强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对受了处分的干部,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申诉复查工作既关系到个人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把好‘受理关’‘审核关’和‘量纪关’,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切实维护审查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申诉复查案件处理的质量,从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申诉复查工作相关负责人表示。

长图|节气话廉·小满
平乐:深挖地域文化 打造廉洁阵地
清廉桂林
点击进入清廉桂林主站
清廉桂林 微信
清廉桂林 官方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