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镇有1条问题线索提出初步核实意见后未在6个月期限内办结,已超期,请你们明确办理时间节点,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情况说明反馈案件监督管理室。”日前,灌阳县纪委监委对某乡镇处置问题线索超期情况发出书面提醒通知。
今年以来,为防止问题线索和案件久办不结、久立不决,灌阳县纪委监委建立每月通报机制,根据问题线索受理、处置、立案审查调查、作出处分决定等审查调查工作各阶段情况,案件监督管理室对未按期办结的承办单位进行通报,严格限时督办,探索采用注重拓宽渠道“提量”、注重综合研判“提质”、注重科学办理“提效”模式,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该县纪委监委聚焦信访举报,巡视巡察、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等部门单位移送的有价值问题线索进行拓展延伸,以及从共案中深挖连带线索,提高案件初核成案率。通过建立每月集中研判机制,完善督促机制,形成月初梳理、月中督促提醒、月末跟踪问效的工作闭环,精准处置问题线索。转变观念思路,把初核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从初核方向、初核重点、初核时机等方面进行精细化把握,依纪依法收集重要证据,通过对全县拟立案案件相关材料审核“把脉”,着力守好案件查办质量“入口关”。2024年1-4月,共初核线索131件,转立案46件,成案率37.9%。
统筹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实行全员作战、联动协作,建立“室+组+地”联动办案模式,拓展协同作战的深度,破解“人手少”难题。由该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把内设机关室、派驻(出)机构与乡镇纪委划分成三个协作区,平均每组办案力量8人以上,变“单兵出击”为“集团作战”,确保乡镇办案人员力量。通过深化“室组地”配合,共同分析原因、研判线索、突破难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2024年1-4月,全县查办案件46件,其中自办案件38件,占比82.6%,其中乡镇自办案件20件,占全县自办案件52.6%。
坚持调查探讨、实战练兵同向发力,做实“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在审查调查前,由分管副书记牵头召集经验丰富的老纪检干部,全面梳理分析案件的难点,提前准备运筹帷幄;在审查调查过程中,让有经验的老同志发挥“传帮带”作用,让年轻同志大胆实践,促进新生力量在办案过程中多思多学多练,由被动学转为主动做,加快年轻干部的成长;在办结后,由主办人总结提炼,案件中的成功经验、关键细节,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不足,以及在以后案件需要改善的地方,进一步提高办案效能。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片区协作,形成攻坚合力,同时,实行疑案研讨、难案会诊等举措,提升乡镇纪委的办案质量和效率。”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