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纪检监察室一同调查案件,不仅解决了纪检监察组办案人手不足的问题,还学到了办案技巧,提高了办案效率,真是一举多得。”近日,龙胜县纪委监委快查快办了一起腐败案后,该县纪委监委驻县文广体旅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说道。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在查办该县一起严重违法案时牵出“案中案”,但因“室”内人手不足、力量薄弱问题,导致线索核查进展缓慢。该县纪委监委随即启动“室组”联动协作机制,精准把问题线索移交给该县纪委监委驻县文广体旅局纪检监察组,一同协作核查。最终,该问题线索不到1个月便查实结案。这是该县纪委监委运用“室组”联动协作办案、发挥“大兵团”战斗力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建立“1+1+N”架构,即“协管领导+联系纪检监察室+若干个派驻机构”的协作机制,在日常监督、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方面强化协作配合,增进优势互补,不断推动“室组”力量叠加,让“单兵作战”变为“团体会战”。2023年以来,全县各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172条,立案63件,处分41人。
2024年,该县纪委监委查实县住建局二层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王某等5人,在该县工程领域施工管理工作中,收取商人老板好处费的问题。2024年5月,5人相继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及开除党籍等处分。
这一起发生在建筑工程领域的窝案的顺利突破离不开“室组”联动协作优势的发挥。
2024年4月,该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收到案件监督管理室转来的线索,反映该县住建局多个二层机构负责人、工作人员,收受商人老板好处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经初步研判,纪检监察组认为问题线索指向具体,可查性较强。
但基于纪检监察组人手不够、核实量大,且线索涉及人员均是常年在该单位工作的“老油条”等复杂因素,单依靠纪检监察组的力量难以对该问题线索核实查清。于是,纪检监察组及时向协管领导汇报情况,由协管领导牵头,运用“室组”联动办案机制,纪检监察室与纪检监察组成立办案小组,纪检监察室主导谈话工作,纪检监察组主导证据收集工作。
在联合行动过程中,办案小组配合紧密、协同作战,纪检监察室办案经验丰富,纪检监察组掌握驻在单位信息全面,通过这种资源优势互补,实现了办案力量“1+1>2”的效果,案件查办质量及办案水平得到了双向提升。
“实践证明,不管是案件查办阶段,还是在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日常监督等工作中,‘室组’协作联动配合,非常必要。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