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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澄清正名卸包袱 撑腰鼓劲促担当

作者:蒋娟
来源:兴安县纪委监委
摘要:近年来,兴安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深化运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工作机制,消除妨碍干部担当作为的“负因子”,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和发展环境。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今后我将继续积极工作,担当干事,用实际行动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近日,受到不实举报的兴安县某派出所干警黄某在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上表示如释重负、倍感温暖。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接到反映黄某对群众报案不管、工作不作为的信访举报。随即,该县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通过实地走访、调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多方调查。经查,对于该案件黄某一直在积极调解,并且在黄某的努力下,及时为群众追回了款项。调查结果表明检举控告失实,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消除负面影响,该县纪委监委认真研判后,决定开展澄清会议,帮助干部丢掉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近年来,兴安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深化运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工作机制,消除妨碍干部担当作为的“负因子”,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和发展环境。

  为保证澄清正名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审慎稳妥”的原则,围绕信访件办理“事实是否查清、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规”等3个方面进行审查,并综合分析研判不实举报的原因、目的、动机等因素,对适宜公开澄清的,按照程序适当扩大澄清范围,彰显组织为担当者担当的决心;对不宜公开澄清的,采取单位内部澄清、发放澄清正名通知书等形式予以澄清,最大程度保护干部积极性。

  澄清正名不能“一澄了之”,该县纪委监委还充分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建立回访跟踪机制,不定期开展暖心回访活动,动态了解澄清对象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向其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督促澄清对象所在单位对其综合表现作出公正评价,切实维护党员干部权益,持续释放澄清正名正向激励效应。今年以来,共为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开展关爱回访3人次。

  在做好澄清正名工作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信访举报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调研走访、公开接访等方式普及信访举报知识,引导干部群众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信访举报,从源头上预防诬告或错告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共开展公开大接访10余次,发放信访举报宣传资料12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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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公款吃喝挨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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