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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监督“硬措施”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作者:宋文娟
来源:兴安县纪委监委
摘要:一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坚持深入企业收集意见诉求,在县域企业中筛选28家重点企业设置营商环境监测点,并邀请特约监察员担任营商环境观测员,负责县域各企业“点对点”跟踪联系,通过发放联系卡、走访企业、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收集营商环境存在的“中梗阻”问题。截至目前,共收集问题建议16个,协助企业解决问题15个。

  日前,兴安县纪委监委营商环境观测员在广西益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走访时,该公司反映承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评定项目完成后,一直未收到项目款。观测员在收集问题后及时反馈给县纪委监委,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财政局之间加强沟通联系,转变工作作风,在一个月内及时审核并向企业拨付了项目款。

  一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坚持深入企业收集意见诉求,在县域企业中筛选28家重点企业设置营商环境监测点,并邀请特约监察员担任营商环境观测员,负责县域各企业“点对点”跟踪联系,通过发放联系卡、走访企业、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收集营商环境存在的“中梗阻”问题。截至目前,共收集问题建议16个,协助企业解决问题15个。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把查办案件作为最有力、最深入的监督,紧盯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等重点问题开展行业整治,坚决向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亮剑”。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营商环境领域问题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

  其中,针对查办的县政府平台公司鑫泰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唐某自2021年12月任职以来,在春节、中秋节期间陆续收受企业老板所送礼品礼金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深刻剖析案发成因,组建专班对全县28家政府平台公司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共发现系统性问题33个,督促完成问题整改33个,提出整改措施建议12条,有效推进行业治理。同时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推动县政府办出台完善《兴安县县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兴安县县属国有企业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兴安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有效防范风险,堵塞制度漏洞。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从制定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入手,研究出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划定亲清政商界限,厘清干部职责,明确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政商交往有利益冲突情形的要主动回避,并列明严禁懒政怠政,严禁违规参与经营活动等负面事项10项。全面摸排政策兑现、招商引资、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性制定防控举措,共完善制度机制7项,有效推进监督关口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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