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17日,十四届恭城县委第八轮巡察各巡察组已完成进驻,将利用3个月的时间,对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开展市县联动巡察,对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开展常规巡察,对恭城中学、民族中学、民族高中开展专项机动式巡察。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按照“四个聚焦”要求,突出监督重点、深入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为推动恭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根据规定,巡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