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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区:用好“第一种形态” 抓早抓小“治未病”

作者:黄丽
来源:临桂区纪委监委
摘要:今年以来,临桂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常态化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重要抓手,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的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对症开“药方”,切实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帮扶的对象脱贫后,我工作上就有所松懈了,对脱贫户的收入数据等核对不仔细,造成脱贫户的不认可。感谢组织的及时提醒,我会认真切实加以整改,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近日,临桂区黄沙瑶族乡纪委对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干部进行约谈,一名乡镇干部在约谈后表态。

  今年以来,临桂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常态化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重要抓手,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对症开“药方”,切实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今年1-10月,临桂区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39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51人次,占比63.7%。

  抓早抓小才能做到防微杜渐,临桂区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综合运用走访调研、座谈交流、检视剖析等时机,紧盯干部任用、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重点敏感领域,加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力度,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工作中出现的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轻微问题,以强化整改、提前预警为目的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明确工作要求和整改时限,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早研判、早介入、早提醒,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

  为避免出现“谈话热、整改冷”“一谈了之”等现象,临桂区纪委监委通过监督指导、随机抽查等专项检查方式,定期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真正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纪法效果。

  此外,临桂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常态化廉政教育作为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抓手,通过上专题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旁听庭审、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等方式,常态化为党员干部敲警钟、明底线,引导党员干部常照镜子正衣冠,时刻紧绷纪法弦,不断强化党员干部自身“免疫力”,构筑拒腐防变的“铁篱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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