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所有的派驻纪检监察组都集中办公了,再也不像之前那样在外面单打独斗了……”前不久,灌阳县纪委监委成功实行各派驻机构到县纪委监委机关集中办公,充实了委机关办案力量,实现了人员力量向监督执纪执法一线倾斜。
今年以来,灌阳县纪委监委为有效破解派驻监督力量薄弱、业务能力不均衡等难题,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持续加强派驻监督机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健全派驻监督体制机制,让派驻更加合理。改革前,灌阳县纪委监委有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合计编制数52个,存在空编严重、力量分散、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以本次机构改革为契机,将派驻(出)机构由13个调整为12个,其中,设11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设1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每个纪检监察组确保最少有3个编制数。调剂10个编制充实到2个新建纪检监察室和新建干部监督室。不仅解决了“二人转”和派驻力量不足问题,使派驻监督更加合理,让“探头”更加明显,还实现了人员力量向监督执纪执法一线倾斜,充实了委机关办案力量。
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管理,让集中办公更显合力。推行派驻机构到县纪委监委机关集中办公,人员力量由委机关统一调度,统筹用于案件查办、专项监督等工作。为解决统一办公问题,积极与发改、财政、国土协调沟通,在委机关办公楼顶层加盖活动板房,目前已经新建办公室9间,用以解决收回纪检监察组办公场所问题,实行委机关对派驻机构人、财、物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在公务用车、办公物品、办公经费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
此外,为更好发挥派驻监督“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制定下发《灌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将5个纪检监察室、12家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优化整合,构建纪检监察组3个协作区,协作区内任何一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收到信访件或问题线索后,以所在派驻纪检监察组为组长,所在协作区的其他派驻纪检监察组为成员,协助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及立案。实现室组联动、以室带组,汇聚监督执纪合力,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强化监督执纪审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