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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 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

作者:吴迎娅
来源:恭城县纪委监委
摘要:“你单位征求意见的函收悉。经查,该同志有问题线索在核查,建议暂缓提拔或进一步使用。”近日,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县委组织部发来的干部提拔使用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立即启动廉政审查工作,经过联审联查、综合研判后,及时向县委组织部作出回复。

  “你单位征求意见的函收悉。经查,该同志有问题线索在核查,建议暂缓提拔或进一步使用。”近日,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县委组织部发来的干部提拔使用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立即启动廉政审查工作,经过联审联查、综合研判后,及时向县委组织部作出回复。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以把好党风廉政鉴定意见端口为支点,出具党风廉政鉴定意见598批次2736余人份,其中涉及“一把手”78人,提出暂缓使用意见7人次。

  该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严守党风廉政审查关口,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申请退休、出国(境)等关键环节进行“政治体检”,综合考量单位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干部年度考核和日常监督掌握情况,统筹用好个人事项报告、廉政档案等,深入研判干部干事创业精神和自身廉洁情况,确保审慎、规范、精准研提回复意见,严防党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

  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客观性、准确性、及时性,该县纪委监委建立三重审查机制,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信访室三个部门对征求意见的对象层层“把脉”,逐项核实个人廉洁自律、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等情况。

  同时,严格落实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受理范围、回复内容、工作程序、查询要求等进行细化优化。对每一份征求意见函及回复材料进行归档管理,并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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