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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纪法微课堂”为纪检监察干部充电赋能

作者:宋文娟
来源:兴安县纪委监委
摘要:今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不断创新学习方式,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设“纪法微课堂”,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充电赋能”。“纪法微课堂”采取“小班制”,由县纪委监委机关统一组织,重点聚焦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信访举报等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开设课程,通过为纪检监察干部量身定制学习内容,及时补齐业务知识盲区,有效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

  “万某违纪行为发生在2009年,一般情况下适用违纪行为发生时的规定处理,只有新修订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才适用新修订条例处理,因此这个案件我们建议适用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定性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一年。”近日,兴安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蒋兰花在“纪法微课堂”上结合审理工作中的实践案件,就党员干部违纪情形及对量纪尺度的把握进行授课,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做到精准、严格执纪。

  今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不断创新学习方式,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设“纪法微课堂”,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充电赋能”。“纪法微课堂”采取“小班制”,由县纪委监委机关统一组织,重点聚焦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信访举报等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开设课程,通过为纪检监察干部量身定制学习内容,及时补齐业务知识盲区,有效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

  “在审理工作中经常会感到本领恐慌,能力不足,现在通过‘纪法课堂’授课、大家互相交流分享、以案代培实战学习,心里渐渐有底了。”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干部钟丽琼在课堂研讨时说道。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干部大讲堂、纪法测试等载体,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日常教育培训、理论学习必修课,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充分发挥“灵渠清风”微信公众号学习引导作用,开设纪律教育学习专栏,打造指尖上的学习阵地。通过定期推送条例解读、典型案例分析、纪法条款运用等内容,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明晰监督执纪标尺。截至目前共推出纪法知识微课40余讲。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积极推动干部业务能力素养在实践中得到巩固提升,通过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专项、轮岗锻炼等方式,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专班中锻炼监督手腕,在实践中提升履职能力。今年以来,共选派16余名干部参与专项工作、进行轮岗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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