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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谁套取了村集体资金?

作者:蒋腾达
来源:叠彩区纪委监委
摘要:此前,桂林市叠彩区委巡察组在常规巡察中收到大河乡五福村群众反映,村干部可能存在通过虚增创城公益广告制作费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问题。

  “听说村委制作了一批10米长、2.7米高的宣传围挡,可我们村里面根本没有适合的地方张贴这么大围挡......”此前,桂林市叠彩区委巡察组在常规巡察中收到大河乡五福村群众反映,村干部可能存在通过虚增创城公益广告制作费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问题。

  巡察组随即到五福村委调取了创城公益广告报账资料,报账清单显示村委竟然制作了10块10米长、2.7米高的大型宣传围挡,数量这么多、尺寸这么大的宣传围挡,确实与村委实际工作需求不相符,带着疑问,巡察组和该区负责创城工作的职能部门进行了电话沟通,询问是否存在要求五福村委制作大型宣传围挡的情况。

  “没有要求五福村委制作大型宣传围挡,叠彩区层面都很少制作这么大尺寸的宣传围挡,而且区、乡两级职能部门拨付了创城公益广告专款,没有让村集体负担与创城宣传相关费用。”

  经过与职能部门沟通,巡察组初步研判是村干部通过虚增创城公益广告制作费方式套取集体资金的问题,坚持边巡边移,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给该区纪委监委专项审查组。

  专项审查组在细致核查报账票据时,又发现一个奇怪的问题,报账票据竟然有大河乡驻村干部陶某的签字,这“画蛇添足”的一笔,暗示问题不像初步研判的那么简单。为了查清问题,专项审组找五福村会计进行了谈话。

  “村委报账,是不需要陶某签字的,但发票是陶某拿来报账的,所以有他签字,当时的村支书和主任也都签字了,我就没仔细核对实物,就帮报账了。”五福村会计说道。

  难道是驻村干部私自套取了村集体资金?还是有其它更深的隐情?带着疑问,审查组又找陶某进行了谈话。

  “大河乡原乡长唐某让我拿发票到五福村委报账,他说已和村里面说好了,我是他的下属,怕得罪他,就答应了。村干部让我签个证明人,我就签了。”驻村干部陶某无奈地说道。

  为了彻底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审查组又找五福村原村支书李某和原主任易某进行谈话。

  “此前,唐某帮我们村里协调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他就多次要求我们请他吃饭,或者套点现金给他作为感谢费,他年轻又在关键岗位,我们得罪不起,出于无奈只好同意帮他虚报了1.6万元。”李某无奈地说道。

  原来,事情的起因是唐某帮村里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就想巧立名目从村集体资金中套现作为自己的辛苦费,在对村干部多次施压后,村干部就以创城公益广告费名目报了出来,最后归唐某支配使用。在后续谈话中,唐某对虚增广告费套取村集体资金供认不讳。

  最终,大河乡五福村原支部书记李某、原主任易某和大河乡驻村干部陶某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大河乡原乡长唐某因虚开发票套取村集体资金以及在工程项目中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相关涉案财物正在依法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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