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这条路坑坑洼洼,出行很不方便。没想到巡察组来了之后,没多久就开始修路,现在路好走多了!”近日,兴安县委第三巡察组来到华江瑶族乡高田村开展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村民张广成既高兴又激动地向巡察组工作人员说道。
一直以来,兴安县委巡察机构紧盯“改”字,聚焦巡察发现问题,通过建立问题清单、推行“四方联审”、加强监督检查等举措,多管齐下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解决整改虚化问题,提升整改工作质效。
为压实巡察整改责任,该县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将巡察发现问题和反馈意见进行分解细化,逐项列出整改条目,建立问题清单并实施整改销号机制,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条条改到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自十五届县委以来,该县共向137个县直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反馈问题1452个,督促整改问题1393个,整改任务完成率95.9%,推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6个,挽回经济损失227.9万元。
同时,该县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四个部门联合审核把关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报告,重点会审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措施得不得力,是否存在“假大空”的现象,是否明确任务书、列出时间表、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岗到人等;对发现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报告不严谨的问题进行书面反馈,要求完善。截至目前,已集中审核103个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方案与集中整改情况报告,提出意见218条,退回并要求重新修改整改方案137份。
此外,该县注重强化监督检查,在每轮巡察反馈后,成立联合督导组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全覆盖实地督查,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核验等方式,了解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一把手”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巡察反馈问题具体整改等情况,并适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对督查发现整改主体责任不落实、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等情况的,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领导,当面指出突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不整改、假整改、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2024年,共对43个被巡察单位进行了整改督查,发现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54个,汇总整改落实和整改监督情况向县委汇报并形成督查通报,对整改不到位的6个县直单位、13个村(社区)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