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政治监督重点,突出纪检监察监督,绩效考评目标导向,助推“两个保护”专项监督有效落实,为建设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强化责任压实。该县纪委监委出台《“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把“两个保护”专项监督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评指标和乡(镇)党委书记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议,制定“两个保护”专项监督绩效目标清单,督促各乡(镇)党委、政府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及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持续深化全县“五乱”整治,推动“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做。
强化问题整改。该县纪委监委将巡视巡察、环保督察、监督检查、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紧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上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以及群众反映“五乱”的信访问题,全面深入排查、拉条挂账,切实抓好问题整改。2024年以来,督促相关单位持续开展“清四乱”整治,发现“四乱”问题15处,整改完成11处。
强化监督问责。该县纪委监委按照一季一清单要求,将生态环保领域监督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内容,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探头”作用和乡(镇)纪委“尖兵”作用,做实日常监督,持续巩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成果。2024年,县纪委监委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对中央、市生态环保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上级反馈卫片图斑排查、处置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以结果为导向,对因出现生态环保问题被问责的单位和个人,在“两个保护”专项监督绩效中予以扣分,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坚持以查办案件为重要抓手,深挖彻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形成高威震慑作用。到目前共接到环境信访投诉88件,已调查处理的84件,及时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目前对1家养殖场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已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