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开展电动车行车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以后,非法改装电动车的越来越少了,佩戴头盔的越来越多了,骑车和驾车出行安全多了。”近日,居民满意地对回访的纪委干部说。
此前,灌阳县纪委监委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陆续收到部分群众反映,街上有人骑着非法改装的电动车飙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棚、驾驶人员未佩戴头盔驾驶等安全隐患,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日常出行安全。
因此,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灌阳县纪委监委立即向县交警部门反馈相关情况,并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专班,通过明察暗访、指导督促,组织职能部门对全县电动车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公安交警、社区物业等部门(单位)在全县范围内,以不定时、不定地点的方式,开展电动车整治日常检查行动16次。“我们发现在县辖区内普遍存在电动车非法改装、违规驾驶等现象,管控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从源头处治理势在必行。”县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县纪委监委靠前监督,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摸底排查、监督抽检、重点监管等形式,围绕电动自行车3C强制认证、违规拼装改装、废旧电池以次充好、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溯源追责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列出整治工作清单,要求在全面摸清电动自行车监管底数的基础上,“台账式”压茬整改,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全县共开展联合监督检查12次,检查电动自行车及车用电池经营主体75家,发现问题隐患5起,查处违规经营行为3起;共抽检电动自行车、车用电瓶12批次,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2批次。通过以上有效措施,显著提升公共交通安全水平,确保群众日常出行安全无忧。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关注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重复出现的问题,坚持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