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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用好案例“活教材” 增强警示教育震慑力

作者:唐娜
来源:兴安县纪委监委
摘要:兴安县纪委监委深入挖掘发生在党员干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用活“灵渠清风”警示教育展厅、拍摄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等举措做深做实对全县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注入“清醒剂”。

  “展厅中的案例直击心灵,一个个鲜活的教训深刻警示我们,权力是把双刃剑。作为年轻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严守纪律红线,以忠诚干净担当践行初心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近日,兴安县农业农村局一名年轻干部在参观完“灵渠清风”警示教育展厅后感慨道。

  案件资源是警示教育素材的重要来源。一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深入挖掘发生在党员干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用活“灵渠清风”警示教育展厅、拍摄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等举措做深做实对全县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注入“清醒剂”。

  兴安县纪委监委将“灵渠清风”警示教育展厅作为全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主阵地”,力求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在组织、讲解过程中,精准把握参加警示教育不同对象的特点,分行业分领域有针对性地选取相关典型案例进行讲解,有效提升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和穿透力。今年以来,“灵渠清风”警示教育展厅共接待开展警示教育105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3100余人次。

  此外,兴安县纪委监委还注重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围绕典型案件,严格落实“一案一通报、一案一建议、一案一谈话、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一案一评议”以案促改“六个一”工作机制,督促案发单位深入剖析原因,召开警示教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限时开展整改,推进建章立制。今年以来,共开展以案促改3件,谈心谈话4人,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2个。

  为确保警示教育及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兴安县强化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将纪检监察建议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整改不到位、不如实反馈的单位通报批评;对因整改不力导致问题反复或后果严重的,严肃追责。通过“回头看”跟踪督促整改,结合室组联动监督与巡察监督,形成双重监督合力,确保以案促改取得实效,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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